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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许昌襄城县2023年公开招聘90名“政府购岗”幼儿园教师公告

牛川疯 2024/3/14 13:31:57 3805 0

为满足襄城县公办幼儿园保教保育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岗”幼儿园教师9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对象
2023年计划公开招聘“政府购岗”幼儿园教师90名,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为许昌市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参加招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现象。
2.热爱幼儿教育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自愿从事幼儿教育事业,愿意扎根服务幼儿教育。
3.身体健康,适合岗位工作需要。
4.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或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师范类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学历;或具有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学历,且专业为学前教育、幼儿教育;或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为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体育教育、艺术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科学教育、舞蹈教育、音乐舞蹈教育。
5.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符合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规定有效期内的,可以报名参加本次教师招聘考试,需在2023年11月30日前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签订《劳动合同》。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限制在1988年1月1日(含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且不满5年的人员;
4.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襄城县在编在职教师、在职特岗教师和在职政府购岗幼儿园教师;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及公示等环节进行招聘,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河南襄城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确认的方式进行。
2.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为2023年8月17日至8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报名确认地点为襄城县第二幼儿园(襄城县泰安路中段)。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恶意填报虚假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报考资格。有多层学历的,只填符合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的学历信息。
3.报名及现场资格确认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1份(暂不能提供的,需在2023年11月30日前提供,否则不再签订《劳动合同》)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1份(或登录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3)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符合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规定有效期内)。
(4)《襄城县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购岗”幼儿园教师报名表》(附件2)1份,A4纸打印,手工填写,不得涂改,并粘贴(或打印)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3张。
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的形式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直接进入笔试。
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相关幼儿教育知识,满分为100分。
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进行面试,按面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面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原有排名。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及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出现不合格的,取消资格。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问题属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体检和考察期间如出现不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管理和待遇
1.管理。被聘用者不纳入事业编制,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各自的职责、义务、权利等事项。统一派遣到报名幼儿园岗位上岗,各相关公办幼儿园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符合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参加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需在2023年11月30日前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有其他解除合同和终止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2.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期间,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工资为1800元/月,若遇政策调整,按照新的政策标准执行。聘用人员的待遇分为岗位基本工资、岗位工龄工资和社会保险补贴三部分。岗位基本工资标准:专科生1850元/月、本科生1950元/月、研究生2050元/月,并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聘用人员在岗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每增加1年工作时间,增加100元的岗位工龄工资。劳务派遣公司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3.聘用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年度考核、岗位供求和工作需要,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经县教育体育局确认,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4.聘用人员的服务期限不少于1年,且在服务期内不得流动。
5.教师岗位工作期间,聘用人员的档案由县教育体育局免费统一保管。
6.县教育体育局和用人单位严格落实国家、省关于职工休息休假和法定节假日的有关规定,依法保障聘用人员休息休假各项权利的落实。
7.其他未尽事宜依照法律法规执行,本次招聘方案仅对本次招聘有效。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均通过“河南襄城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再逐一电话通知,请所有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查询,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联系电话:0374-3569690(襄城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374-3569668
七、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政府购岗”幼儿园教师在襄城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具体负责。
本次公开招聘“政府购岗”幼儿园教师工作由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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